讀到這樣一句話,「如果能相遇一百零一次,我願意勇敢離別一百次。」只要最終能重逢,那中間的分離似乎都可以忍受。懷抱著再相見的希望,我們因此有了支持生活的信心。
雖然這句話很浪漫豁達,可是我不相信。命運不是可靠的朋友,世均跟曼禎十四年後的重逢,只換來一句「我們回不去了!」,機緣已然錯過,連力挽狂瀾都顯得可笑。漫長的離別之後,我們真的還能夠了解彼此嗎?人際關係無比微妙,愛情、友情、親情沒有例外,沒有手拉著手的親暱,沒有肩並肩的踏實,沒有眼對眼的會意,只剩下薄薄的語言在空氣中,試圖重建一段緊密的關係。
對文字的倚賴再深,都敵不過一個溫暖的擁抱。
然後我也覺得可笑,即使後來我們相遇了,那又如何呢?我們說再見的次數一定比打招呼的次數多,我們最終都必須跟每個深愛的人告別。說再見,是人生殘忍而必要的練習。
好吧,也許我也可以天真爛漫一點,來生,如果還有來生,我們可能還會相見。對於輪迴,我是既信又不信,沒有任何科學根據,但有時我又為人與人之間的相似感到驚訝。
還沒有深深的愛過,還沒有把自己跟另一個人牢牢聯繫過,我不知道我會不會想飲盡孟婆湯,重新開始。如果愛成為束縛我們的繩索,捆綁我們生生世世,那還是斬斷的好。
八個月說長不長,卻也足夠培養出有些厚度的情感。也許就只是這些短短的時光,卻重重的存在於記憶裡。你說你捨不得再也見不到我,我答應著一定會去拜訪你。
可是我們誰也不知道,我們會不會再相見。
會再遇見嗎?
倘若真的相遇,我會飛奔向你,笑著擁抱你瘦削的身軀。倘若無法,那離別時,我會在你懷裡嗅聞你的味道,觸摸你老是沒刮乾淨的鬍渣,用我所有的感官,記住你,我最親愛的朋友。
也想起曾經瘋迷的電視劇"步步驚心"裡的詩,
十戒詩 倉央嘉措
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憶。
第五最好不相愛,如此便可不相棄。
第六最好不相對,如此便可不相會。
第七最好不相誤,如此便可不相負。
第八最好不相許,如此便可不相續。
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
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
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也許繾綣一世,最終我們都如詞人納蘭性德一樣,輕嘆道:
人生若只如初見,
何事秋風悲畫扇?
等閒變卻故人心,
卻道故人心易變。
可是,用情太深,我們也無法相忘於江湖,只能相憶在心底最深處。迪士尼電影"Pocahontas" 裡我最喜歡的歌If I never knew you就這麼唱道:
If I never knew you
I'd have lived my whole life through
Empty as the sky
相逢與否,此刻已無關風月了。能夠相識,就是生命裡最大的喜樂。
Never be afraid of the moments-- thus sings the voice of everlasting.
回覆刪除Sweet, I would say every moment you felt loved, (perhaps you insisted that's not love, but why friendship can be a form of love?) cherish the moment, and love.
即使日後再不相見,相忘於江湖
至少當你年老時,你有回憶可以咀嚼
To experience all kinds of things, love, hardship, tragedy, loss, is your way to write great stories :)
X, Phoe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