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9日 星期日

Harvest time!--Apple Festival & Potluck 20141018


Simply amazed by the different layers of colors. I felt blessed that I can just pass by this scene in my campus. 

So, I was thinking I should start to write in English more since I really need to practice my writing, or else I wouldn’t improve much even though I study in Canada. And here I am, trying to use my limited vocabulary to describe those subtle feelings and transient thoughts. Hope I can still capture the maximum of my ideas and emotions.

[Apple Festival]

I like golden gala! No wonder the goddesses fought for itXD

Apple is not my favorite fruit, but apple pie has always been my favorite dessert. I suspect my love of apple pie is from MacDonald, but who cares? I just know I always fail to reject a just baked apple pie or apple crumble with a scoop of vanilla ice cream. Life can’t be better with this unbeatable combination.  



Anyway, as I thought not many exchange students would be interested in this event since it’s very family-oriented, I only asked Ting if she wanted to come. Of course we two gobblers wouldn’t want to miss this event, so here we are! And as we imagined, we saw apple tart, apple tasting, caramel apple, apple chips and all kinds of apples to buy. I never knew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pples for cooking and eating raw, but now I want to make apple jam by myself as well. Think about it, in cold and rainy Vancouver, what can be a better pastime than making apple jam in dorm?
I also had a great time enjoying the performance of UBC Acapella. They are pretty good, and watching them singing on stage made me want to join next term.


Isn't it a paradise for kids? I've always wanted to do it when I read picture books, but now I am too old.

Afterwards, we wondered in the botanical garden and accidentally strolled along half the route. I even went into a tree hole! Too bad that it’s not the hole Alice jumped in, or else I might be in wonderland now! But to be honest, my life here is pretty much like in wonderland. Every day I am challenged by new things and new ideas. And I was just like Alice, who thought herself has been educated well and always ready to be praised as a good girl, finding it surprising that people don’t react the way I expected. But still I will keep walking until I find my dream garden.


[Potluck]
Proud that my coconut curry is widely accepted by everyone. All I did was adding coconut milk in it and that makes everything differentXD

Recognized by two French girlsXD


I invited Gabby to come along and she taught me how to make the common Mexican starter, Quesadilla. I had a great time with her and I will definitely miss her after she goes back to Mexico. All my other theater junkie friends are staying for a term only, and who can I go to theater in next term?? I am also tempted to visit Mexico next June after I go to east coast:P



It is not a bad day, but i was just not that cheerful. Perhaps I am too used to spend time with someone, that it just felt awkward to not see him for a while. And I was therefore distracted from the present I was in and the people around me. Nevertheless, I am glad and thankful for what I had experienced today. It’s a common yet delightful Canadian day in autumn nonetheless!

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台妹上菜 (20140930)




生活在外食選擇多元又便宜的公館,下廚對我而言從來都是多餘的。整棟女生宿舍也只有寥寥幾個電鍋、烤箱、微波爐,連瓦斯爐都沒有,完全勾引不起人煮飯的興致。但是來到溫哥華,如果不天天吃披薩,每餐少說都要台幣兩百元以上,而且可能還不怎麼樣,漢堡、壽司、Subway之類的,讓我只好從遠庖廚的君子變成開爐火的婆娘啦! 

食物於我們是如此的不可分割,即使遠在異鄉,適應了不同的學制、交通規則、氣候,還是不能沒有家鄉味。異國料理再好吃再新奇,似乎都只能當作嘗鮮,而不是真正生活裡填飽肚子跟靈魂的糧食。

以前總覺得下廚浪費時間,但是能夠拋開書本跟電腦,實際做出一道菜,其實賦予人極大的成就感。輕舀一匙油,灑點蒜頭爆香,放入碎肉跟洋蔥,當肉香跟洋蔥的辛香交錯跳動在鼻尖時,就彷彿回到桃園家裡的小廚房,跟媽媽並肩作菜的時光。不知為何,我極愛洋蔥,幾乎什麼料理都可以入菜,炒飯、炒麵、咖哩、沙拉,切洋蔥彷彿成了例行公事。(雖然常常切,還是會不小心剁到手。昨天又見血了QQ)

剛開始下廚,也不太會抓分量,常常煮太多,就便宜了室友。法國女孩跟加拿大女孩都輕易的被我用亞洲食物收服,香港室友自己也會做,就比較不稀奇啦XD 上周日是加拿大室友Steph的十九歲生日,除了送她穆桂英明信片跟木刻蝴蝶吊飾,我還答應要做糖醋排骨給她吃。我們兩的行事曆卻沒對好,拖到周二晚上才做。(為此我還翹了辯論練習,不過”懶”大概才是主因) 還順便邀了一些朋友,以後不該信口開河,隨便答應要下廚給別人吃,實在太傷本了。(希望這些傢伙知恩圖報,也讓我可以吃點便飯XD)

 
可愛的加拿大室友Stephanie! 第一次吃龍眼,聽我解釋龍眼的中文意思後,就玩了起來XD

昨晚在廚房忙活了兩個小時,煮出了六人份的食物,把大家餵的飽飽的,覺得自己可以嫁人了XDD 但是過程中其實手忙腳亂的,一個閃神,我就切到自己的手指,接著有人來按電鈴。可愛的日本男孩帶了蘋果派準時出現,得到的招呼是 "我切到手指了!” 這種血淋淋的問候,讓他急忙拿了紙巾捏住不斷出血的左手食指。(後來發現連牆上跟地板都有我的慘劇痕跡,可是一點都不痛啊:P)

而且家裡沒有足夠的碗盤,所以客人還要抱著自己的餐盤上門,實在是有夠逗趣。但看著本來不熟識的一群人同坐一桌,大快朵頤,我有種當女主人的快感。希望以後我家可以有很大的木頭餐桌,坐滿各地來的朋友,吃著我做的食物津津有味。(是不是該考慮開餐館或旅社呢?) 好客似乎是台灣人的本性,縱使人在異鄉依舊不改!


[台妹上菜Dine at Tammy’s table]
主菜: 糖醋排骨、杏鮑菇炒鹹蛋
沙拉: 紅酒醋沙拉
湯:   味噌湯
飯後水果: 龍眼
飯後甜點: 蘋果派 (日本男孩Kento帶來的)


得意的用木筷跟漆碗端起味噌湯,正港日本人!!








2014年10月6日 星期一

我們終將遺忘


       習慣把人看的太重,沒有秤好自己的心,結果當對方不在乎,輕易的把手鬆開時,就是自己重重摔落。友情也好,親情也罷,有時候都覺得是自己一個人在推著關係前進,另一個人停在原地,沒有要跟著我移動。或著是對方早就自顧自地走了,沒有要讓我繼續成為她生活的一部份。

        漸行漸遠漸無書。我很想抗拒一個太平洋的距離,跟在島上的你們保持互動,可是當你整個人如掉進黑洞裡無聲無息時,我該怎麼知道你過得好不好。

        然後當遠方的你們,突然拋來一句,”過的好嗎?” 我又該如何跟你們解釋? 我享受這裡的生活,可是這並不代表我不想念台灣的你們。有些人還是常常在臉書上互動,也會喬時間skype,有些人就真的消失了,或許我本來就是除非上課見面,否則根本不會想起的臉孔。

        世事流轉遠比我想的快。現在的執著,未來也許只會一笑置之。無論百年與否,人註定要走離人群,走向孤寂。





心 屬於你的
我借來寄託 卻變成我的心魔
你 屬於誰的
我剛好經過 卻帶來潮起潮落

*都是因為一路上 一路上
 大雨曾經滂沱 證明你有來過
 可是當我閉上眼 再睜開眼
 只看見沙漠 哪裡有甚麼駱駝*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 沒甚麼執著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淚是假的 本來沒因果
 一百年後沒有你也沒有我#

風 屬於天的
我借來吹吹 卻吹起人間煙火
天 屬於誰的
我借來欣賞 卻看到你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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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可以隨便分享這麼蒼涼的歌,我又怎麼剛好在深夜點開呢? 然後就由不住的胡思亂想。
反覆聆聽著,想要把心放逐,假裝自己不在乎。可是太多的牽掛,太多的回憶,我丟不掉。

每次都被嘲弄說,"你怎麼這麼小女生? 這麼敏感?"
法國男孩也喜歡笑我不過一個尋常女孩 (An average girl),容易受驚受怕,小題大作。

可是我就是這樣的人。我無法大氣的跟你說,我無所謂,因為我確實在意。我討厭人遲到,討厭當我認真時別人嘻嘻哈哈,我總是太容易把別人的玩笑話當真。也許我是個太嚴肅沉重的人吧。我也很單純,一旦認定了是朋友,就會認真的看待對方。我常常想問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傻,人是這麼複雜善變的動物,我何苦跟自己過不去呢?

有一天,我必須要遺忘一切,才能走下去。否則我自己都會被我自己壓垮。



2014年9月18日 星期四

Life in UBC--初秋好時節


深深有感於時光飛逝,不寫點東西就什麼都不記得了。
所以決定不顧顏面的來打些流水帳,就當作是給自己做筆記。

2014. 9. 17

       秋意漸濃,陽光漸行漸遠,溫哥華的夏天就要結束了嗎? 天空開始陰沉,飄著小雨,但對於清晨慢跑倒是無妨。說了好久,終於跟Christophe去慢跑了,跑了四十分鐘,速度不快,所以我還支持的住。想我在台大幾乎不跑步的,偶爾去個重訓室或是夜跑而已,但是北美的溫帶氣候讓跑步變得不濕熱,似乎也是一種享受。穿梭在前往教室的人群中,忽然覺得不可思議,我居然可以悠閒的在上課前運動,果真是一日之始在於晨阿! 足夠讓我自我感覺良好一天了~有愛運動的朋友真好:) 又想到昕婕說的,"一棉被之不治,何以天下為?" 應該要寫在床邊的!!

        中午跟兒童文學課的同學討論。跟英語母語人士聊天,還是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雖然我大部分時間都聽得懂,可是要抓對時間切入話題,或是知道笑點在哪,還是有點困難。大部分時候還是只能當微笑的凱蒂貓,偶爾給幾句意見。上課的時候也是,教授一發問就會有人舉手回答,我腦袋都還沒轉過來呢! 希望之後可以在上課時侃侃而談(握拳)

         今天的兩個新發現,一個是教育圖書館,另一個是Morris and Helen Belkin Art Gallery。前者是為了兒童文學的課去借書,否則我也不會特別去找。但一走進去就宛如天堂,各式各樣的童書,連法文的都有,如果我是小朋友,不知道該有多興奮! 或許我真的深受兒童文學影響,每次走到童書區都備感親切,甚至可以看的津津有味。童年才有特權胡思亂想又不必負責任,而我的童年基本上是長在書上的,所以看到童書,彷彿就像看到家一樣。或許之後的漫漫冬日,可以在此消磨一下午。




          至於藝廊,則是為了艾未未的攝影展走進去的。作品都是他旅居紐約時拍的,我這個不懂門道的外行人是覺得沒什麼,一堆黑白照片,但不知道為什麼,有張是"來自台灣學電影的女孩",那女孩目光明亮,特別動人。還有很多張照片都是在Tompkins Square Park拍的,不知道是因為住附近還是那裏常常有活動,這個公園似乎在九零年代是高犯罪率區域,但今日已經變成安寧的休閒場所了。

           然後有這麼一句話吸引了我,"Our first and last love is self-love. 最初與最後的愛都來自自己。" 不先愛自己,要怎麼愛別人? 然後他人的愛亦不長久,恆常變動、遠去,唯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忠實的伴侶。這是多麼清醒的認知!

  晚餐則又繼續仰賴室友下廚,只有幫忙切切菜,從周五到現在清閒五天,我夠幸福了!輪流下廚,圍坐一桌吃飯,真的有共同生活的感覺,不像以前在台大宿舍只是共用空間的陌生人。

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曾經飛過--我的2014書單




自從Kasif點名我列出我最喜歡或影響我最深的十本書之後,陸陸續續又被幾個好朋友點名了。身為愛書之人,大家想要知道我的個人書單,著實備感榮幸。但我一直擁有選擇的困難,看過的書很雜很亂,不知道該如何衡量,每本書在心靈的痕跡。
嘗試列出書單,彷彿就像是回顧我的閱讀史,孩提時的讀物、青少年期的啟蒙,到現在持續的摸索。經典讀得太少,讀書筆記也做得不夠,實在不是很敢讓大家看我的書單。
可是說到底,我就是吸收這些養分成長的,經典固然重要,可是他們不一定打動我的靈魂。我必須要承認我有非常庸俗、非常粉紅的一面,也有叛逆反骨的時候,目前的書單,只是我能夠勉強勾勒的閱讀地圖。我希望未來,我的書本行腳能走得更遠,翻山越嶺,帶我看見更多風景。
    「天空沒有翅膀的痕跡,但我已飛過。」泰戈爾詠嘆著,對我而言,每本書都獨特,都形塑了今日的我。即使我不能時刻記得我讀過什麼,在某個深夜或某個傍晚的海邊,那些字句或思想,還是會漂浮腦海,閃閃發亮。
Since Kasif nominated me to list my favorite books, I have been struggling to come up with my own list. I have always been a book lover, and this is precisely how it becomes harder for me to select books I love. I read a lot of proses, fantasy, Oxford writers, yet I read so little classics to proudly claim myself as a literature major. Anyway, here I present my list, and perhaps you will know me better, or be surprised of the books I like.
1.      山居筆記
國小時參加作文比賽培訓,被老師問到我最喜歡哪本書,半是炫耀半是真誠地說了余秋雨的這本書。至今每次翻讀還是不減喜愛,文字固然華美,可是那些人物的形象才是更讓我唏噓不已的。
2.      文學少女
唯一喜歡的日本輕小說,主角是一名以吃書維生的少女。(這個設定太夢幻了,我也想要吃書就飽了~) 一系列八本,每本以不同經典文學為主題,產生書中書的對話,雖然文字輕飄飄的,有些情節也太過刻意,可是作者對書本的信仰卻是真誠的。
3.      半生緣
應該是張愛玲最溫柔的書了吧,「回不去了」,是我們的年少輕狂,也是我們永遠的喟嘆。
4.      紅樓夢
一直都對這本書沒太大興趣,卻因為趙子,因為蔣勳,開始可以品嘗大觀園的繁盛興衰,人情世故的眉眉角角。紅樓夢有文雅的亭台樓閣、詩詞書畫,卻又有青春男女的勃勃生氣,可以賞花賦詩,也可以在雪天裡大啖鹿肉。我還沒有讀完,我必須老實招供,但我會花一輩子去反覆讀它。
5.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龍應台」這三個字現在的評價不比從前,但是我還是記得當初看完這本書的激盪。剛上高中,趙子送我們全班的第一本書,期待我們有知識分子的謙卑跟自信。我不知道老師為什麼要送給十六歲的孩子,一本這麼沉重的,生離死別、戰火蠻荒的書。或許是想在我們飛揚恣意的青春裡,以歷史為紙鎮,提醒我們找尋生命的定位。
6.      Pride & Prejudice/Jane Austen
我後來常常都把Jane Austen的所有書放在一起討論,因為他們其實都代表著同一個年代,對於婚姻跟愛情的思維。我喜歡奧斯丁妙語如珠的對話,跟她筆下有缺點卻依然動人的女主角。
7.      Little Prince
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小王子,發問、容易憂傷。是因為我們對世界的好奇不夠,所以我們才覺得天地狹小。跟著小王子,我們在宇宙漫遊,不受成人世界的規則拘束。
8.      Alice’s Adventure in the Wonderland
王沐嵐在口訓課拿出這本書當指定每周閱讀時我著實傻了眼,但後來我才發現這本書的nonsense有多豐富難解。這學期也有修一堂兒童文學課,坐在UBC校園的草地上讀Alice,我覺得自己好像掉進兔子洞了。
9.      The Absolutely True Diary of a Part-Time Indian
風趣幽默的口吻,才有辦法把沉重的故事說的不狗血。關於印地安人的社經地位,關於美國中學的掙扎中求生存,我是又笑又哭得看完這本文字簡單無比,卻寫的超棒的故事。
10.  Notes from Underground
或許是因為接觸了辯論,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種種探問都打動了我,俄國式的哲學思考迂迴深沉,適合在冬夜讓人靜靜思索。我還為此寫了個劇本讓地下室人跟另一個角色對話,希望哪天可以修改成能見人的東西XD


遺珠: (也太多XD)
1. The Chronicles of Narnia
喜歡納尼亞,沒有什麼理由,光是衣櫥裡藏一個冰雪王國就征服了我。但我不喜歡用基督教的觀點去解釋這系列:(
2. 浮生草/柯裕棻
可能是最夢幻的柯裕棻(?),圖書館裡笑的燦爛的男孩女孩,剛出爐的紅豆麵包,還有關於寫作的各種思考。雖然是從「恍惚的慢板」開始認識她,但目前為止的最愛是這本。
3. 寫給你的日記/鍾文音
鍾文音寫旅行,寫孤獨,寫女性情慾,不是每本都愛,卻總有些部分打動我。也許二十年之後,我也會跟她一樣,飄盪各地,無所憑依。
4. 孤獨六講/蔣勳
無需贅言。
5. 家離水邊這麼近/吳明益
真摯的自然書寫,深刻的人文省思,吳明益是我這幾年特別欣賞的作家。
6. 海角天涯,轉身就是家/褚士瑩
人生偶像就是活的跟這位阿伯一樣快樂充實!
7. 我睡了81個人的沙發/連美恩
我也想要跟叛逆女孩一樣到歐洲闖天下!
8. 看的見與看不見的台北
因為這本書,才對台北有更多了解。
9. 交換愛人的肋骨/吳俞萱
女巫的文字魅惑又不賣弄,如潮水般湧入內心。



用一年的時間閱讀每個國家的代表書,真是讀萬卷書勝過行萬里路!

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我說故事,你做甜點,好不好?

用故事交換甜點
根本就可以當作拍電影的題材了!!
想到My Blueberry Nights裡,Norah Jones如何吃著藍莓派,追悼著不復返的愛情

深夜的溫哥華,需要靠故事取暖。




故事貿易公司

【關於疏離】

他終於了解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聽他鉅細靡遺地說完任何一個故事。

他終於了解在人生這樣的路上,每個人都是旅人,只有自己是田地,插秧或荒蕪,烈日或風霜,每一個綠油油看似相同的夏季,只有自己知道差異。

他終於了解,學著自己承受敏感帶來的一切痛楚有多麼重要,終於了解越是深沉的鬱悶越多數時候在別人眼裡只是輕描淡寫的瘀青,因為情感裡再也不是只有感性或理性,不是只有幼稚或成熟,還有太多彼此之間的牽連,太多失去和得到的記憶,所以怎麼可能呢,用一句話或一篇幾百字幾千字的文章就能完好的、透徹的把任何一個故事說完。

有人說越長大越孤單,也許正是因為我們認識了更多的人卻無法擁有更久遠的重疊,走過千秋萬歲才發現,所有的收穫者都是自己,所有悲歡離合都只能向自己投訴,所有的感受其實都是自己的,沒有人能把細節點點滴滴明白。

就好像我們都漸漸的,與這個世界疏離了。這是多麼寂寞而真實的事。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認真的活著吧,也許失去的反面是得到,而疏離的反面卻可能不是緊密,但我相信可以讓我們感到富足的絕對不是只有能不能完整地跟誰說一個自己的故事,一定還有其他的方式,比如在時間長長的河流裡,的每一個短短當下,我們都溫溫熱熱的珍惜著,那也算是飽滿生命的一種形式啊。所以不一定要有人懂完全的你,可是你要珍惜自己,珍惜別人,珍惜遇見和離別。然後你會發現,原來疏離的反面,就是珍惜。」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像是一個失去一切的老人,卻擁有一生的澎湃。



【等不到的日子】

她一直在等那一天,等完整地、百分之百地和他戀愛的那一天。

她說,她正在忙社團成發的時候他已經提早畢業在放假了,他準備開始工作的時候她卻剛開始了暑假,所以她在等,等一個兩個人都絕對空閒的時間,好好的談一場戀愛。

可是有這樣的時間嗎。他沒問,只是沒說話。然後開始了人生的另一個階段,工作。

她也開始過有著戀人,卻無法時時刻刻都甜甜蜜蜜的日子。

她繼續一個人看書,一個人逛街,偶爾和朋友聚聚,一個人寫著日記。她想著,真的有這樣的日子嗎,空白的時間,等著填滿戀愛,有這樣的日子嗎。還是這樣的日子只存在十五十六歲,小不隆咚的年紀,那時候因為只需要擔心課業,所以一切的時間,都可以戀愛,甚至有時候會為了戀愛,心甘情願把課業搞砸,那是百分之百,緊緊密密,的擁有彼此的愛情,那時候的愛情似乎至高無上的沒有任何現實的雜質。

而現在呢,她要面對的人啊事啊變多了,煩惱也跟著多了。

「我覺得愛情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是奢侈品。」她曾經這麼跟他說過。

可是在緩緩脫離學生身分的她漸漸明白,愛情確實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如果我們正擁有一段關係,那麼愛情將會成為生活的一部份,沒有愛情是可以跟生活分開的。

她想到了那些愛情電影和小說,似乎都把愛情放得太大,大到沒有了生活。

「後來他們結婚了,過的很幸福。」
「後來她嫁到日本啦,先生對她很好。」
「後來他還是娶了初戀女友。」

故事往往可以用簡單的一句話解決愛情,解釋結局,現實的人生裡卻花盡了力氣都還不一定能完整的活在這樣的句子裡。

原來,電影和現實的差距並不是在發生的可能性或不可思議感,而是有沒有生活。

所以不存在吧,她所等的日子,完整地、百分之百地和他戀愛的那一天,沒有這樣的日子吧。只能學著在經營愛情的同時,也繼續經營著別的不關乎愛情的情感和現實。

她漸漸懂了,不能因為得到愛情,就讓生活的腳步停下來,若停了,便會開始失去。


因為愛情撐不起生活,但生活撐得起愛情。




【關於嫉妒】

如果這個世界上有最荒涼的地方,你總覺得在自己心上。

你以為把失去哭成一種善良,午夜會還你一道陽光,可其實你心底明白,你並沒有失去,只是沒有得到,生命沒有欠你花朵或星空,你的眼淚僅僅是因為嫉妒。

不需要說服自己你是最好的,你是最好的,別這麼假惺惺的對自己,世界上沒有最好的人,你只要知道,他擁有著你沒有的,你身上也存在著他不曾體會的,你只要知道,他的美好你追趕不來,就像你的特別他無從模仿,這樣就好。


路總是顛簸,可是你走過來了,直視著自己,你得知道自己有多麼勇敢。


Shared by Phoebe
【選一個你的樣子】

選一種味道聞了會讓你想起某個人,選一部電影定期重新看一次,選一件褲子是每次見某些人都想穿上的,選一種天氣允許自己緩慢,選一本書不當收藏而是翻到發皺,選一條路走完剛好能把情緒結束,選一件SIZE比自己身型小一號的衣服掛在衣櫥裡激勵自己出門運動,選一片風景是跟不的同人看會有不同的幸福感,選一雙鞋陪你去很遠的地方,選一首歌能讓每一次的眼淚潰堤同時覺得自己好多了,選一種髮型你久久會想換回去,選一個你的樣子,但不要選一個人討厭,也不要選一個人喜歡。

討厭的人有我們看不見的小優點,喜歡的人也有我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小缺點。討厭的人要放心裡偷偷埋怨,喜歡的人要閉上眼慢慢感覺。


最後,選一支傘讓你撐開後會看見晴天,把這個雨天過完,用新的你迎接明天。不管晴雨。

慢慢走,別急。


        當你有足夠的耐心跟體力,可以慢慢地去體驗,思索路途中的一切。你會發現,即使世界運轉的很快,即使別人離你而去,越走越快,唯有你真正緩步行過,聽過看過,你才會把風景把故事深深印在腦海。

        我常常被朋友取笑不認得路,因為只要跟人相處時,沿途的風景常常都只是背景,"人"才是令我感興趣的主題,所以我會專注在跟他人的談話中而不自覺自己走過的路。只有我獨自走過的路,我才會知道怎麼前進後退,才會真的用腳記住一個城市的輪廓。所以除了桃園跟台北,我能夠自己趴趴走的城市反而是花蓮,台東跟台南,這些我自助旅行過的地方,其他地方我就只能跟著別人的腳步。
  
       等開學前幾周的忙亂度過,等朋友都認識的差不多之後,或許我也可以背起相機,在廣闊的校園裡,慢慢地走路。


按快門之外的事:《要成為攝影師,你得從走路走得很慢開始》專訪張雍

張雍對於被攝者的看重,也展現在他操作相機的時候:「我們看到太多人拍完之後馬上刪除,但你怎麼能擔保十年後不會後悔?也許收工的隔天就後悔。我也跟學生說,你絕對不在拍人像時,在現場刪照片,如果今天你是被拍的人,看到攝影師在拍攝當下就刪你的照片,會有什麼感覺?這舉動等於是把那個人殺掉,如果是我看到,就會有非常強烈的想法:你在乎的是你的照片,不是我。可是沒有那個人,你不會去拍那張照片啊。我覺得數位的問題是,它把攝影師的 ego 無限制地擴大了,我可以在現場讓那個片刻消失,讓這個人不見,然而攝影一開始並不是這樣的。」

在路上拍照時,難免不慎拍到陌生人,又也許某些陌生人就是你想要記錄的對象,面對這些情況時,張雍告訴自己必須做一項練習:拍完之後慢慢放下相機,向對方點頭示意,讓他感受到你在乎的是他這個人,而非那張照片。「很多攝影師拍完眼前的人物,接著馬上本能地低頭察看顯示螢幕裡的照片,但那是活生生的人站在你面前耶。我們不應該把拍照這件事看得那麼重要,因為到後來大家就會討厭攝影師,會認為你是來偷東西的,但我不是啊,我是真的心存感激,你在那裡,被我看到,我要讓你知道。這沒什麼好害羞的。」

終於知道該怎麼拍陌生人而不尷尬,尊重對方。


「太舒服的地方,要針對嚴肅的議題來交換意見,機會十分有限。我覺得許多所謂的文創咖啡館像極了有空調、可以上網的鴉片館,今天如果我是台灣的敵人,輕易就能把這個國家搞垮,只要想辦法輸入更多有意思的手機,更多美食,更多亂七八糟的綜藝節目,而我現在說的這些,在台灣已經發生了。我之前去台中辦一個工作坊,提早一天搭最慢的電車去勘景,每一站都停,非常舒服,回程的時候經過大甲溪,夕陽很美,但車上每個人都在滑手機,在看綜藝節目、上臉書打卡,沒人欣賞。」當生活中最昭彰的美都被人們忽視,這個國家談什麼文化和美感的培育呢?

「說完實話,趕快跑掉」

張雍的真誠,一如他的攝影作品沒有多餘的矯飾,或許是離開台灣已久,更能旁觀者清地直指問題的核心,他也玩笑說:「捷克人有句諺語『你要說實話,說完實話趕快跑掉』,我覺得我的角色很像這樣,因為沒有長居在此,我就講實話啊,也不能拿我怎麼辦。」而我們都知道,在台灣,身披「看不見的新衣」的人太多,誠實道破真相的小孩太少。

離開十年,投入攝影,讓三十幾歲的攝影師免於台灣社會對一個年輕人進行殘酷的現實洗禮,張雍認為十年前的自己還在,彷彿是過去和現在的自己一直並肩前行,嘗試各種可能。「這段經驗讓我沒有變得那麼世故,某程度而言,我是幸運的,我打從心裡感激,沒有在同一位置單走一條線,我拍過電影,拍過劇照,也拍過歌手但不是專職做這些事,純粹是一個透過影像說故事的人,當然我什麼都得做,還是得為自己的生活負責,可是我沒有將自己侷限在一條固定的『生產線』上,這讓我保有我的童心,藉由攝影,維護我心中很單純、對眼前事物總是好奇的那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