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林盃記事
初夏,才五月,穿著襯衫格紋裙的我,在凝滯的空氣中,唇槍舌戰,試圖橫跨賽制的差異,找回平常辯論的感覺。
第一場小立跟安姊對上麥克還有哥,坦白說,兩方表現都不是很好,可能是因為還沒調整過來。正方沒有給很明確的執行方向,反方也沒有很有層次的反對,但是因為正方的burden of proof沒有做到,所以還是輸了。安姊說她不服氣,因為很可能是評審沒有聽懂小立的一辯演講。但是我自己在台下聽,我覺得反方的很多攻擊正方也回應的不夠,蠻可惜的。
[評審意見]
1.
辯論
甲、交叉攻擊沒有戳到點
乙、可以引用美國的不分系
2.
Manner
甲、不同意對方也不可以面露不屑
乙、不能超時
丙、站姿
丁、音量,要對著裁判,確保他們聽得見
戊、語速: 評審很強調辯士的演講要讓人聽懂,不然他們會不知道我們在說什麼。但是我以為這些英文超好的評審聽力也超好,所以這應該不成問題== (NEAO的全部不OK~~)
己、字彙: 用對比用難字重要
第二場我跟膝蓋姊對上大二的外文學長跟法律學姊,他們的英文還可以,但是因為他們一直強調興趣的重要,忽略政策實行的可能性,也沒有提出現有實行狀況的成效,所以我們大贏XD
[評審意見]
1.
辯論技巧
甲、結辯不可以講新東西
乙、不要一直打斷對方,感覺很像在吵架
丙、堅守自己立場
丁、引用要說明作者或是學校
2.
Manner
甲、手勢、停頓強化重點
乙、Eye contact
丙、變化字彙: Yes/ agree/ see eye to eye No/ disagree
丁、否定問句: 同意àRight, 不同意, No, I don’t
第三場我跟阿尼對到外文系學姊沈欣雅、簡晏庭,我們的論點只討論到善意謊言的必要性、好處,但沒有說明為什麼值得推廣到群體,但是反方有提出其壞處,還有如果整個社會充斥的話其負面影響。評審的預設立場是正方要解構一般人的價值觀,挑戰我們對於誠實的絕對信仰,因為有時候真相其實不存在的,或是知不知道真相其實不重要。而且正方還要論述推廣的必要性,證明即使有缺點,整體利益還是比較大的。這實在是一個無比hard的case== 但是中辯評審的講評真的有層次多了,雖然我不確定她是不是可以這樣腦補,但是起碼她的評斷讓我心服口服。
[評審意見] 他們真的適合評演講比賽,給的建議很實在XD
我的Manner
1.
The gov, they 不要重複主詞
2.
重要部份放慢速度,特別是要製造氣氛的故事
3.
發音清楚
4.
Overstress the last wordàsounds tense, brupt
如何改正à聽錄音檔,每次挑一樣改正
第四場我只有聽到後半部分,終於聽到久仰大名的王玄如說英文,的確發音無懈可擊、台風穩健,但是她質詢時其實像是寫好一個句子,挖好空格,逼對方說出那個字之後就開始扭曲對方用意,被林鶴說有點pushy。(so agree:P) 而且他們的討論範圍很窄,只討論朋友評論美醜的部份,實在是格局不夠開闊。吳子申倒是提到很有趣的一點,就是如果說善意的謊言是一種愛的表現,就像女生問男朋友她今天穿得好不好看,或許男生最好都給肯定答案,因為那只是一種確認關係的方式,真相如何根本不重要。他覺得這才是是否值得推廣的善意謊言,正方提太特殊的例子,其實沒有討論意義。
但是我覺得就算是車禍,癌症的例子,還是可以討論,因為如果視謊言為絕對之惡,也是可以跟康德一樣走道德潔癖路線XD
雖然原本就知道椰林盃看重英文能力,但是三位評審中有兩位沒有辯論背景,而是口譯所的學長時,還是讓我覺得這失去辯論比賽的本質了。Tony跟Chris因為英文能力沒有王玄如好而被否定時,我真的覺得這是一種歧視,一種因為你英文說不好所以你沒資格打英辯的輕視。他們的英文程度我很清楚,其實是可以聽的懂的,論點也很清楚,對方只是可以把他們淺薄的論述包裝的很漂亮。我不禁懷疑,這會不會是外文人的普遍驕傲,只在乎語言能力。我想如果不是因為進了英辯社,我或許也會如此,因為對於沒有辯論過,或是不會深入想議題的人而言,包裝的好的論述當然相對而言比較可親、比較有說服力。語言真的是可以操弄的,對於沒有深入思考的人。(默默補充,可能因為英文已經不錯,相對的外文系比較不會想來英辯社==)
但我們抱怨也沒有用,因為語言的確會限制我們論述的能力,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有把自己訓練到最好,讓別人無話可說。可是我真的很懷疑,如果我們讓Hyewon去比椰林盃,她的韓國口音跟她的連珠炮速度,難道不會被評審說”沒有溝通意願”嗎? 我只能希望自己把manner練好,同時加強matter,這樣不管是申請翻譯學程或是去ADI,我們才有資格跟別人平起平坐。或許以後社課我們可以多花一點時間跟大家提點台風的部分。
雖然椰林盃的賽制很奇怪,評審更奇怪,但是我想對我個人,或是對英辯社的大家,都不失為一寶貴的經驗。平常打BP打久了,很少可以把一個議題想得比較深入、完整,但是椰林盃可以逼迫我們想出盡善盡美的model。另外交叉質詢也是很有趣的,不同於POI要一針見血,一次戳到位,Cross-examination是一種步步相逼,慢慢引人上鉤的手段,也是頗有趣的XD 更重要的是,我們被迫重新思考: 辯論的本質是什麼? 我們為什麼那麼喜歡英辯?
如果辯論是為了說服大眾,是為了說服評審,讓人好理解、聽懂比較重要,那麼英文表達能力到底應該被重視到什麼程度? 另外就是我一直很困惑的評審預設立場,到底什麼時候評審腦補? 什麼時候是因為這個題目應該要討論到哪些東西,沒有討論到就不應該?
不吐不快: 沈欣雅那隊跟我們借正方論點,二辯時連講我們兩個例子,完全照抄我們的講稿。我並沒有認為這很過分,重點是他之後連謝謝都沒說,講稿也沒還,好像理所當然的樣子,實在是讓我覺得很扯==
關於確認關係的白色謊言和罹癌的白色謊言
回覆刪除我個人覺得本質上還是不太一樣的
詢問主觀感受的(你覺得好看嗎?)
其實就是真的沒有真相
最多也只能說有一個主流價值觀
相反的
詢問生死或是罹病這種
背後的答案都是明確的(生/死 有/沒病)
所以我覺得嚴格說起來要分開來討論才不會混亂XD